506罢官闲住(2 / 2)
为此,明孝宗专门设置了南赣巡抚这一职务,负责剿灭当地盗贼,控制流民,恢复地方秩序,改变地方盗贼风气。
明朝自从设立南赣以来,一直安排巡抚大员坐镇,稳定地方,最出名的应该是王阳明任职南赣巡抚时期,他剿抚并用,打击作恶的首犯。
王阳明为了约束南赣地区的民众,搞了一套“相约制度”,约束民众的行为。
设置“约”以及“约长”等职务,定期聚会,共同处理地方问题,并且建立社学、书院教化当地百姓,推动了南赣地区的发展。
王阳明的这一套做法为后来者做出了模板,南赣地区的形势逐步改变,安定下来。
南赣巡抚设立之初,以“赣州为治所,兼理南安、赣州、建昌三府,及广东之潮、惠、南雄,福建之汀州,湖广之郴州等处捕盗事宜”。
此后该职辖区不断盈缩变化,但大致还以赣州府、南安府为中心,其余辖区则以“兼辖”管理。
嘉靖三十五年时,福建汀、漳二府被划入南赣巡抚治下,不过同属南赣和福建双重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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