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六章 天下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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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大元年(567年)五月。

陈帝陈伯宗重定度量衡,于南朝旧制多有损益。

大略旧斤二斤合新斤一斤(400克),旧石二石合新石一石(60升),旧尺长二分为新尺一尺(30厘米)。

遂命工部尚书毛喜督百工造尺、权、斗等器物万余具,各发州县,置县寺外,供民校准。

诸县征调有不合准者,听诸乡官讼于郡太守处。

各地令、守前时用度量衡之出入贪暴掠民者,由是稍稀。

新制既定,陈伯宗与群臣损益旧时租调,减百姓税赋十分之一。

大抵调绵、丝、绢、布等物,丁男,岁调折钱千五百文,丁女,岁调折钱千文。

又有租米,丁男岁租二石五斗,丁女岁租一石。

又有田赋,每亩(540平方米)租米二升(1.2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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